发表日期:2016-08-15 点击 次

  《大明律》集中体现了“重典治吏”的吏治思想,不少条文是前所未有的。比如“凡内外各衙门,官有额定员数而多于添设者,当该官吏,一人杖一百,每三人加一等”。也就是说,机关敢超标准配备领导干部,就打主要领导一百大板,每超编三人罪加一等。甚至连拍大臣马屁都不允许:“凡诸衙门官吏有上言宰执大臣美政才德者,即是奸党。务要鞠问,穷究来历明白,犯人处斩。”当然,法律条文涉及最多的是贪污受贿,朱元璋认为“吏治之弊,莫甚于贪墨”,因此《大明律》专列“受赃”一篇,受贿金额量刑标准也很严苛,“凡官吏受财者,计赃科断。一贯以下,杖七十,八十贯,绞”。受贿80贯,就判处死刑,80贯在明初折合8两银子,这点小数目就是杀头大罪,法令不可谓不重了。贪赃不够8两怎么办,打完板子,扒了官服去种地。洪武八年,有关部门做了一个统计,因贪赃被发配到朱皇帝老家凤阳种田的官员人数高达1万名,而当时大明王朝九品以上的官员才2万余人。
  再说“明刑弼教”。说起这四个字,不得不提到另外一个姓朱的名人——南宋大儒朱熹。据说,朱元璋一度想认朱熹当祖宗,虽然最后因故没认成,却继承和发展了朱熹的一个思想,那就是“明刑弼教”。朱熹认为,“圣人之治,为之教以明之,为之刑以弼之”,刑罚和教化相辅相成,以求达到“圣人之治”,不必争论孰先孰后。朱元璋把这个思想运用于吏治实践,用法律教化官员和百姓。
相关阅读:

pg电子试玩网站免费 copyright @ 2012 - 2019 www.mqwsgw.com all rights reserved

中共民权县直机关工委 pg电子试玩网站免费的版权所有  备案号:

电话:0370-8550006  地址:民权县人民路中段1号

邮箱: qq:


"));
网站地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