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表日期:2016-07-12 点击 次

    回到广东阳江“1/平方米”的荒唐执法事件,其结局不能止步于违法行为被纠正,还应该深究到底是哪个环节在失守,廉价处罚背后有没有猫腻,违法者身后又是否站着保护伞。

 

  在广东省阳江市,一宗数万平方米农用土地在被非法征用过程中,8年来当地国土部门连下4道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,非法征地行为不仅未被阻止,占地面积反而越来越大。记者调查发现,面对行政处罚,当事人一边认罚一边继续违法,当地国土部门却一直按每平方米1元钱的标准予以罚款。

 

  看到这则新闻,不禁让笔者想起曾经风靡一时的一句广东话“洒洒水,麻麻地,唔该唔该,冇问题”,用普通话来说,就是小意思。

 

 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,从2008年至2010年,非法占有土地面积为26357.8平方米,罚款26357.8元,罚款标准仅为1/平方米。而非法占地的违法者,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,利用非法占有的上万平方米土地成立了

 

  “园林绿化工程公司”,搞起了园林绿化、花圃种植、销售园林花草树木,想来已是获利颇丰。与非法收益相比,1/平方米的行政处罚也只能算是“洒洒水”了。

 

  当地国土部门对于这一“超廉价”处罚的辩解是,根据国家相关规定,对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,处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以下罚款,“1元钱符合国家处罚标准”。果真如此吗?根据《土地管理法》相关规定,对非法占用土地行为的处罚方式,除了罚款、恢复土地原状外,还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,但当地国土部门下达的3份处罚决定书中,都未提及退还土地。这究竟是行政能力低下,对相关制度法规认知缺失,还是选择性执法,费尽心思才打出了最轻的“板子”。背后有没有蹊跷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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